退役无人机承载的不只是可回收零部件
由天津大学研究团队牵头提出的方案认为,无人机制造商应同时负责退役飞行器的实体处置,以及机内遗留信息的处理。该框架将电池隔离、安全运输、拆解、零部件再利用、材料回收和可验证的数据清除纳入统一方案,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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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项提议刊载于《科学》的一封来信,题为《防止无人机电子废弃物危机》,于2026年9月17日发表。PubMed出版记录列出作者为闫贝贝、王璇、周胜泉和陈冠一,作者单位包括天津大学、天津商业大学和拉萨的西藏大学。该文刊于第393卷第6817期,页码为1194,DOI为10.1126/science.aek9555。
核心关切在于,退役无人机既是电气设备,也是包含可能回收利用材料的集合体,同时还储存着运行信息。若将其简单当作废料处理,可能损坏电池、增加有价值零部件的回收难度,或导致飞行记录和敏感影像泄露。
研究人员提出四个相互关联的要素:生产者延伸责任、数字产品护照、便于维修和回收的设计,以及根据安全风险确定的处置渠道。这些内容是治理框架建议,并非宣布新的无人机回收规则已经生效。
规模庞大的废弃物问题,无人机占比尚无测算
研究团队将无人机退役问题置于更广泛的电子废弃物问题中考量。2022年,全球产生了6200万吨电子废弃物,其中只有22.3%得到正式收集和回收。按这一比例计算,正式收集并回收的电子废弃物约为1380万吨,另有约4820万吨未纳入这一有记录的类别。
这些数据反映的是所有电子废弃物,而非无人机单一类别。它们没有说明有多少无人机被丢弃、这些飞行器的重量,或有多少进入正式回收渠道。这一区别十分重要:该提议指出了一个正在显现的废弃物管理问题,但没有单独估算全球无人机废弃物的规模。
不过,无人机的应用领域涵盖多个行业,各自的处置需求差异很大,包括环境监测、电力基础设施巡检、农作物保护、物流配送、应急救援和国防。研究人员认为,退役管理体系应考虑这些差异,而不应将所有飞行器都视为可互换的消费设备。
三类风险在处置环节交汇
无人机包含锂离子电池、印刷电路板、传感器、稀土磁体和复合材料,各自对操作和回收有不同要求。将这些材料组合在一起,也使得在进入回收流程前选择合适的拆解方式变得至关重要。
第一类风险是人身安全。整机压碎可能损坏电池并引发火灾。因此,电池隔离被明确列入所提议的生产者责任,与安全运输和拆解并列。该建议将电池处理纳入有计划的退役流程,而不是等飞行器送到处理设施后才考虑。
第二类风险是可回收资源流失。混合材料和复杂的碳纤维复合材料结构会增加回收难度。飞行器可能含有有用的零部件和材料,但这并不意味着通过不加区分的粉碎就能轻易回收它们。
第三类风险涉及信息。退役飞行器中可能仍留有飞行日志、坐标、图像和任务记录。对于公共安全和军事无人机而言,即使材料回收流程本身顺利完成,只要敏感记录仍留在处置链条中,整个流程仍可能存在漏洞。
退役后制造商仍需承担责任
生产者延伸责任,是指制造商的义务在产品售出和使用结束后仍然延续。在这一提议中,责任将覆盖从安全回收到拆解、再利用、材料回收以及经验证的数据清除这一整套流程。
研究团队还建议将无人机注册和注销与经授权的回收渠道相衔接。这样一来,退役将成为飞行器行政记录的一部分,而不再与其运行期间用于识别飞行器的系统相互脱节。
该提议不只是要求制造商回收淘汰产品,而是将实体处理和信息保护纳入同一责任框架。返还的无人机需要妥善处理电池、可用零部件、剩余材料和存储记录。
已报道的建议并未规定具有约束力的成本分摊方案、强制回收目标或执法时间表。要使这一框架成为实际运行的监管体系,这些问题仍需作出决定。
数字护照记录处理所需信息
研究人员建议建立一套设有访问权限控制的数字产品护照。它将作为随无人机附带的记录,为获授权的相关方提供维修、拆解或处理所需信息。建议列入的内容包括电池化学体系、机身材料、拆解说明、维修记录和数据清除状态。
这些信息对应无人机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。维修记录有助于了解产品出厂后发生过哪些变化。电池化学体系和材料信息可为处置决策提供依据。拆解说明可帮助工作人员分离零部件,数据清除记录则用于确认信息是否已被移除。
访问控制是该提议的关键。用于支持回收的护照不应成为获取敏感信息的无约束渠道。因此,该框架在完善产品信息记录的同时,也限制了可查看这些信息的人员范围。
相关建议没有明确技术平台、统一数据标准或独立验证数据是否清除的方法。数字护照被视为一种治理工具,具体实施细节仍有待确定。
更安全的退役始于产品设计
该框架将部分决策从回收设施前移至设计阶段。研究团队建议采用可拆卸电池和存储模块、标准化连接器及可回收材料,以便无人机更容易维修和拆解,并重新投入使用或回收材料。
可拆卸电池有助于在进一步处理前完成电池隔离。可拆卸存储模块则便于将承载信息的部件分离出来,作适当处理。标准化连接器能使连接方式更加统一,从而便于拆解;材料选择则会影响后续可回收的内容。
这些建议还将维修和再利用与减少废弃物联系起来。仍适合使用的零部件不必一概被加工成原材料。该提议同时纳入零部件再利用和材料回收,并承认两者是不同的潜在处理结果。
这封来信提出的框架并未断言所有回收的零部件都适合再利用,也未称所有复合材料都能经济地回收。它提出旨在提高回收可能性的设计选择,但没有提供回收率或成本比较数据。
消费级无人机与安防无人机需要不同处置渠道
对于消费级和商用无人机,研究人员建议通过零售商、快递网络和城市回收系统建立回收渠道。这些渠道可将退役设备纳入有组织的回收体系,而非要求所有者自行寻找专业处理机构。
这些建议的回收点只是入口,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理电池或数据。整体框架仍要求进行电池隔离、安全运输、拆解和经验证的数据清除。便捷的回收网络还需衔接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机构。
公共安全和国防无人机则应采用管控更严格的渠道。研究团队提出建立安全、可追溯的处置链,包含非军事化、数据销毁,以及对非敏感零部件的受控回收。非军事化是指在设备或零部件进入适当回收流程前,移除或停用其军事功能。
这一区分意味着,安全风险将成为决定处置渠道的因素。同时,它也保留了资源回收的空间:该提议允许对非敏感零部件进行受控回收,而不是将安防无人机的所有部件都视为不宜回收。
资源回收与信息保护应一并考虑
该信的通讯作者、天津大学团队成员陈冠一表示,提出这一方案的目的是拓展传统电子废弃物治理,将资源循环与信息安全纳入统一考量。据中文报道,他说:
我们需要从统筹资源循环和信息安全的角度,拓展传统电子废弃物治理的边界。
这一思路将框架的四个部分联系起来:生产者责任明确相关义务,数字护照提供处理信息,产品设计便于拆解,不同处置渠道则控制材料和信息的流向。
这一综合方案旨在应对实际中的两难:要回收更多零部件,就需要了解飞行器的组成以及如何拆解;要保护敏感运行信息,则需要控制部分信息的访问权限。该提议希望借助数字护照和安全处置链,在支持回收的同时避免运行记录公开。
发表日期已明确,相关决策仍待作出
出版记录明确列出这封《科学》来信的发表日期,而后续报道于10月介绍了这一提议。时间顺序如下:
- 2022年:全球电子废弃物总量达到6200万吨,其中22.3%得到正式收集和回收。
- 2026年9月17日:据PubMed记录,《防止无人机电子废弃物危机》发表于《科学》。
- 2026年10月11日:相关报道详述了天津大学团队的框架及陈冠一的评论。
官方书目信息没有摘要。它确认了标题、作者、作者单位和出版信息,但本身并未详细说明所提议的措施。这封来信呼吁建立治理框架,并不能证明完整的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已经投入运行。
一些实际问题仍未解决:回收和处置成本如何分摊、何种证据可证明数据已成功清除、数字护照的访问权限如何管理,以及由哪些主管部门监管授权回收渠道。目前没有公布试点启动、立法表决、实施期限或下一项预定决策。
要点
- 天津大学团队提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管理无人机退役。
- 这封《科学》来信于2026年9月17日发表,列有来自三所大学的四位作者。
- 该框架结合生产者责任、数字产品护照、便于维修的设计,以及依据安全风险设定的处置渠道。
- 电池起火、材料回收困难和存储的运行数据泄露是三项主要关切。
- 消费级和商用无人机可通过零售商、快递公司和城市回收系统进入回收网络。
- 公共安全和国防无人机需要安全、可追溯的处置流程、数据销毁和受控的零部件回收。
- 这些建议没有规定具有约束力的规则、实施日期,也没有估算全球废弃无人机的数量。






